谎称有门路进名校,一男子诈骗75万元获刑10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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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让孩子进入理想学校,有些家长不惜拿重金“托关系”。近日,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案,被告人因谎称有门路进名校,诈骗了一位家长75万元,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。
老梁(化名)的女儿沁沁(化名)通过高考考入广州某职业学院,但沁沁一心想就读华南师范大学,取得全日制本科毕业证,于是老梁便四处托人打听。
2022年5月,老梁经人介绍认识了黄某,黄某谎称其能通过找学校关系、替考、修改学信网信息等方法,帮助沁沁从目前就读的学校转学至华南师范大学,但要收取费用50万元。老梁爱女心切,遂同意支付费用。后黄某又采用编造短信截图等方式,虚构需要学校领导公关费用、处理分数、考场及修改学籍系统等理由,让老梁再次向其转账25万元。
黄某收到老梁的钱后,大部分用于直播平台的赌博游戏。而当老梁询问黄某转学办理情况时,黄某都是回复“在办理”或者“快好了”,沁沁却一直未收到华南师范大学的入学消息。于是,老梁要求黄某退款,黄某则以各种借口推脱,最后拒听电话并将老梁拉黑。老梁向公安机关报案后,黄某被抓获归案。
斗门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黄某明知其无法帮助老梁女儿转学,却谎称自己可以办到,以此骗取老梁的信任,老梁基于这种信任向黄某转账,但最终却未能成功转学,老梁要求黄某退款无果,上述事实足以证明黄某具有诈骗意图和非法占有的目的,黄某的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。
黄某先后骗取老梁财物共计75万元,属于数额特别巨大,应当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结合被告人黄某系初犯,且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、主动认罪认罚等情节,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。宣判后,被告人黄某服判未提出上诉。
法官提醒:
“望子成龙”是每一个父母的心愿,为此一些家长想尽各种办法,甚至“走捷径”来实现。
法官提醒,大学招生政策公开透明,家长为孩子办理入学、转校手续时,应详细了解各校的相关政策,通过正规的官方渠道进行办理,切莫相信花钱疏通关系就能进名校的骗局,避免既上当受骗又耽误孩子上学。
文/广州日报·新花城记者:魏丽娜图/广州日报·新花城记者:莫伟浓广州日报·新花城编辑:陈婷婷